退費辦法

退費標準: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退學者,依下列標準退費, 中華資訊軟體協會依照勞動部「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(95/11/13)」第十六條:『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,並應掣給正式收據。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,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;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;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,不退費。』規定退費標準辦理。 。

課程皆為確定開班後開放學員繳費,請學員收到繳費通知後進行繳費。 若繳費後,該課程開課前因故未開班,將全額退還學員。 。